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〔2017) 4号),现将金华欧仑催化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套高性能汽车尾气催化净化器总成生产项目自主验收公示:
项目名称:金华欧仑催化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套高性能汽车尾气催化净化器总成生产项目自主验收
建设单位:金华欧仑催化科技有限公司
建设地点:金华市婺城区临江工业园龙乾大道以南(金华航宇汽配制造有限公司内)
公示内容:验收意见等,详见附件。
公示时间:即日起20个工作日
联 系 人:万总
联系电话:13588663128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2019金华欧仑催化科技有限公司-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.pdf